Rss | Tags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
 
最新动态
联系我们

执业机构:浙江双实律师事务所 

执业证号:13307200910549074

地址: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828号二楼 

联系人:王延军律师 

手机:13868912807 

QQ:56040177 

E-mail:wangyanjun-lawyer@163.com
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最新动态 > 正文 最新动态

任性的“国内漫游费”不该再收下去

 来源: 日期:2015/5/23 9:23:21 人气:2 

近年来,手机用户与通讯运营商频频因高额漫游费用发生纠纷。记者调查发现,一方面,从技术层面来说,已收取20余年的国内漫游费目前成本已几乎为零;另一方面,尽管运营商多次调降收费,但在个别国家,中国旅客的漫游通话收费标准仍动辄每分钟高达三四十元。

国内漫游费是我国运营商历史上内部区域分割的产物。过去,运营商是以各省甚至各地级市为单位运营的,各省的分公司之间成本独立结算。用户到了一个新的地方通话,就要使用当地运营商的通话资源设施,所以就要额外付一笔漫游费。但目前,三大运营商已基本实现全集团整体核算成本,并不需要比本地通话更多投入。在这样的前提下,国内漫游费的收取已失去了客观基础,继续收费明显失当,可谓世界鲜有。

从政府和社会受益的角度来看,通讯服务是一项社会基础服务,即便运营商唯利是图,但也应取之有道。国内漫游费应该尽快取消,并下调国际漫游费。其实,早在2012年工信部就明确提出建立普惠全民的电信服务体系。

可是企业的天性是逐利,蛋糕是难以割舍的。所以今后要么有立法部门立法规范收费,依法规定停收国内漫游费;要么由主管部门——国家工信部下达行政指令,强制国内漫游费退市,降低国际漫游费,以回应社会诉求和市场需要。

在欧盟国家,因为手机出国使用被加漫游费,结果遭到用户炮轰。去年3月,欧洲议会表决通过新法,彻底废除手机漫游费,到今年12月,手机漫游费在欧洲将成为历史。人家国与国之间已经如此,我们还等什么呢?

金华律师事务所推荐: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参照细化标准

    标签:
    网站首页 | 团队介绍 | 联系我们 | 在线留言 | 网站地图